房地产资质暂定、四级、三级、二级新办、延期、延续、升级发表时间:2019-05-07 15:00 联系电话:18633862525 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设立申报材料为: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原件或复印件); 6、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8、经营场所的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 9、经营业绩的证明。按项目组卷,提供与申报资质等级相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 (1)已竣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经营业绩材料的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要附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 (2)在建项目:提供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以建筑工程建设投资折算竣工面积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的说明; 10、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11、《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四级延续、升级和重新核定申报材料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3、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9、《申请承诺书》、 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应在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将原资质证书交回换领新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18633862525 |